【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的通知】各金融监管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直销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理财公司,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各金融控股公司:现将《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