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未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中国长城公告,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5年8月12日、8月13日、8月14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已核实,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前期披露信息无需更正或补充,未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事项。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未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