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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征集存量商品房作保障房:优先考虑债务将到期且无力偿还房企库存
【东莞征集存量商品房作保障房:优先考虑债务将到期且无力偿还房企库存】8月11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继续征集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除明确征集范围、要求等内容外,指出将优先考虑债务即将到期而无力偿还的房地产企业的库存商品房。公告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精神,稳步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以需定购”原则,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征集条件合适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征集范围包括已建成存量商品房以及纳入保交房攻坚战且主体已经封顶、剩余工程量不大且已明确具体竣工日期的在建未售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