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快讯
中路股份: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中路股份: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中路股份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决定书指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荣主导下,中路股份出资99%的中路优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于2024年7月12日向安庆咖来菲去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转账300万元,且未有商品和劳务对价,该款项已于2024年12月收回。此举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定。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中路股份、安庆咖来菲去及陈荣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改正完毕并提交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