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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参与节水灌溉等节水工程建设运营并转让节约水量的用水权获得合理收益
【中办、国办: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参与节水灌溉等节水工程建设运营并转让节约水量的用水权获得合理收益】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丰富用水权交易种类。积极探索和规范推进在黄河等重点流域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用水权交易。推动工业企业、灌区加强节水改造,支持结余水量参与用水权市场交易。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参与节水灌溉等节水工程建设运营并转让节约水量的用水权获得合理收益。因地制宜推进再生水、集蓄雨水、海水淡化水、矿坑(井)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交易,健全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