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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科重整计划获法院批准,公司回应
【*ST金科重整计划获法院批准,公司回应】*ST金科5月26日晚间公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批准《金科股份重整计划》和《重庆金科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后续,公司及重庆金科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对此,*ST金科方面回应称,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程序,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规定:“重整计划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应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这一裁定是司法重整的标志性节点,且具有终局性,标志着企业将破产重整的审查程序转向执行阶段,企业将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落实重整计划的各项约定,包括各类债权情况、重整投资款支付、恢复生产经营等事项。(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