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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海韵集团原董事长陈宪清等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一审公开宣判
【三亚海韵集团原董事长陈宪清等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一审公开宣判】 3月20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陈宪清等42人及被告单位三亚海韵集团有限公司、陵水海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犯组织卖淫罪、介绍卖淫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合同诈骗罪等罪一案。被告人陈宪清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已生效的行贿罪判决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财产刑;两被告单位分别被判处相应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