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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拟设立深圳分公司及杭州分公司
【同飞股份:拟设立深圳分公司及杭州分公司】 同飞股份公告,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深圳分公司及杭州分公司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设立分公司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设立分公司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分公司将有利于实现资源最大化和最优化,拓展区域渠道,聚焦于深圳、杭州及周边客户,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