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明确春节期间不得乱涨价】春节将至,为进一步维护好全市重要民生商品以及相关服务的市场价格秩序,切实确保春节期间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今天,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春节期间广大经营者价格行为的提醒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推动商品和服务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杭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