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至15.43元/股】东阳光公告,公司将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43元/股”。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回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