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国家发改委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通知提到,各地区、各部门不得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违反审查标准,起草关于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