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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夫劳伦商标侵权案8年终迎定局,侵权方顶额赔偿2000万
【拉夫劳伦商标侵权案8年终迎定局,侵权方顶额赔偿2000万】拉夫劳伦历时将近八年的商标侵权纠纷案终于走到定局时刻。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近期就波罗/劳伦有限公司、拉夫劳伦亚太有限公司和拉尔夫劳伦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联合起诉上海睿发服饰有限公司、清远市华豪芝柏皮具服饰制品有限公司、广州市华豪实业有限公司以及罗定市雅斯服饰有限公司的一系列商标侵权案做出一审民事判决。法院判决被告方使用“Polo”、“Polo Sport”、“Polo Gear”及“Polo Polo Sport”等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必须立即停止一切侵权活动,包括停止使用近似商标、停止销售带有近似商标的商品,同时支付合计2000万元赔偿金。相较过往认定侵权商标无效的行政判决,该民事判决的意义一是具有强制效力去要求涉嫌侵权的门店及其它渠道停止运营,二是合计2000万元赔偿金远高于商标法规定的上限500万元法定赔偿数额,这是中国商标侵权案件中获得最高赔偿的案件之一。(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