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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汲取新疆电网“8·3”功率振荡事件教训,加强地方电网涉网安全管理工作
【国家能源局:汲取新疆电网“8·3”功率振荡事件教训,加强地方电网涉网安全管理工作】2024年8月3日,新疆发生一起因地方电网机组涉网运行管理不到位,未按照《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GB38755-2019)等强制性标准要求投入电力系统稳定器导致的低频功率振荡事件,严重威胁西北乃至全国电网安全运行。国家能源局发布通知,要求涉网安全管理与调度机构、发电企业、包括地方电网在内的电网企业、电力用户以及其他各类并网主体密切相关,任何一方不落实安全责任,都将危及电力系统整体安全。各单位要坚持团结治网,严格落实各项涉网安全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积极主动承担起各自涉网安全主体责任。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省级电力管理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落实好涉网监督管理责任,应将地方电网等各并(联)网主体纳入管理对象,确保涉网安全管理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