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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监局:拟对巨丰投资北京分公司采取责令暂停新增客户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北京证监局:拟对巨丰投资北京分公司采取责令暂停新增客户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北京证监局发布关于对陕西巨丰投资资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采取责令暂停新增客户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部分营销人员展业过程中片面宣传高收益率盈利案例,未对使用公司服务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合理提示,进行误导性的营销宣传,承诺或保证投资收益;二是部分投资顾问的投资建议未在业务运营支持系统审核留痕,部分投顾助理和投资顾问投资建议沟通记录未留痕;三是在依据证券研究报告向客户作出投资建议时,未向客户说明证券研究报告的发布人、发布日期;四是公司时任合规负责人被公司安排继续向服务协议已到期、存在投诉争议纠纷的客户提供投资顾问服务;五是存在未取得一般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员工开展营销展业,并提供股票操作建议。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拟对公司采取责令暂停新增客户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