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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
从利率自律机制了解到,目前设定新发放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调整后的加点幅度不低于当地加点下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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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
【农业银行:将于10月12日发布具体操作事宜 10月31日之前统一对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施批量调整】中国农业银行发布关于调整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多渠道提供便利服务,依法合规开展好利率调整工作,将于2024年10月12日发布具体操作事宜,2024年10月31日之前统一对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施批量调整。后续在中国农业银行官网、微信公众号、贷款经办行、95599等渠道公告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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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9
【中国银行:正在依法有序推进降低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工作 拟于10月12日发布具体实施细则】中国银行发布关于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称,坚决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要求,积极响应自律机制倡议,正在依法有序推进降低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工作。该行将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依法合规制定实施细则,同时进行技术准备,拟于2024年10月12日通过我行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贷款经办行、95566等渠道发布具体实施细则,并于2024年10月31日前对存量房贷利率实施批量调整,敬请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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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8
【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总局今日出台四项金融支持房地产政策】中国人民银行会、金融监管总局今日出台四项金融支持房地产政策: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及答记者问;二、《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三、《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优化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有关要求的通知》;四、《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延长部分房地产金融政策期限的通知》。另,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今日发布《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各商业银行将发布相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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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6
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主要商业银行原则上不晚于10月12日发布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操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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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4
建设银行:我行正在抓紧制定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实施方案,拟于2024年10月12日发布具体操作细则,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批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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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0
央行: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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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9
【存量房贷利率批量下调 100万房贷每年可节约借款人利息支出约5600元】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今日公告,将引导存量房贷利率批量下调,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同时发布倡议,批量下调存量房贷利率。截至7月末,全部存量房贷加权平均利率约为4.06%。今年前8个月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为3.61%。根据倡议,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后将降至约3.55%,调整后,利率较调整前的4.06%降幅约0.5个百分点,预计降幅为平均值,具体到每个合同将各有不同。以100万元、25年期、等额本息还款的存量房贷为例,假设该房贷利率从4.4%降至3.55%,可节约借款人利息支出每年约5600元。批量调整完成后,预计这一项政策将惠及5000万户家庭,1.5亿人口,每年可为存量房贷家庭节约支出1500亿。(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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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4
央行: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在全国统一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派出机构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根据辖区各城市政府调控要求,自主确定辖区各城市是否设定差别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并确定辖区各城市最低首付款比例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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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4
【央行、国家金监总局发布关于延长部分房地产金融政策期限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银发〔2022〕254号)中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政策的适用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的通知》(银办发〔2024〕8号)中有关政策有适用期限的,将适用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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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3
【上海:将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5年调整为2年】上海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的通知》,调整住房税收政策:(一)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将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5年调整为2年。(二)按照国家工作部署,及时取消普通住房标准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减少住房交易成本,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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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2
央行: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对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有关事项进行调整优化。对于金融机构发放的符合要求的贷款,中国人民银行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的比例从贷款本金的60%提升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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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7
【存量房贷利率将如何调降? 央行:绝大多数借款人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完成“一键式操作”】存量房贷利率将如何调降?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将发布倡议,引导商业银行于2024年10月31日前开展一次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各商业银行将发布有关公告和批量调整细则,统一调降房贷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并尽可能为借款人提供便利。绝大多数借款人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完成“一键式操作”,无需到商业银行网点办理,具体请及时关注承贷商业银行官方平台发布的有关信息。批量调整完成后,借贷双方还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基于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动态调整存量房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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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4
【央行:取消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主要进行了如下优化。其中,取消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自2024年1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浮动利率房贷,与除房贷之外的其余浮动利率贷款保持一致,可由借贷双方自主协商确定重定价周期。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借款人在与商业银行协商调整房贷利率加点幅度的同时,也可调整重定价周期,使存量房贷利率及时反映定价基准(LPR)的变化,畅通货币政策传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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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3
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29日发布倡议称,各商业银行原则上应于2024年10月31日前统一对存量房贷(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利率实施批量调整,对于LPR基础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不低于-30BP,且不低于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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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2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表示,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政策的适用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经营性物业贷款中有关政策有适用期限的,将适用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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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1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有关问题答记者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主要进行了如下优化。其中,允许变更房贷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借贷双方可通过协商变更合同等方式调整加点幅度,以更准确体现市场供求、借款人风险溢价等因素变化。后续,市场竞争机制可促使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自主协商、适时调整加点幅度,不需要等到新老房贷利差积累较大后再由商业银行进行批量调整,能够渐进有序缓释矛盾,并维护合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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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
【央行: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有关事宜】中国人民银行9月29日发布公告,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现就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借款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可以选择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作为定价方式。合同约定为固定利率的,利率水平在合同期保持不变。合同约定为浮动利率的,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幅度应体现市场供求、借款人风险溢价等因素。自2024年11月1日起,合同约定为浮动利率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重定价周期。在利率重定价日,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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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9
【央行:首套、二套房存量房贷利率批量下调 平均降幅0.5%左右】中国人民银行今天发布公告,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允许满足一定条件的存量房贷重新约定加点幅度,促进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同时发布倡议,各家商业银行原则上应在2024年10月31日前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开展批量调整。对于加点幅度高于-30基点的存量房贷利率,将统一调整到不低于-30个基点,且不低于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房贷加点下限(如有),使得利率水平靠近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附近,预计平均降幅0.5个百分点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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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7
央行:自2024年11月1日起,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全国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偏离达到一定幅度时,借款人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置换存量贷款。重新约定的加点幅度应体现市场供求、借款人风险溢价等因素变化,加点幅度不得低于置换贷款时所在城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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