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明明是家庭最大的消费品,但地产业历来与金融并列,并主要使用宏观研究而非消费产业研究方法,其理由在于:房子作为家庭最大的资产,通常还有一定的杠杆,在人们的感受中,金融属性和居住属性同样重要;资产涨跌造成的财富效应,对消费影响巨大;住宅预售的销售方式,受货币政策和社会融资水平影响巨大,完全可以看成是一个类金融行业。正是因为这些属性,过去十几年,中国的房地产行业渐渐走上了一条“breakingbad”的商业模式,我在《不好的商业模式,到底差在哪里?》一文中分析过:房地产开发行业有一个“4321”原则,即购房者评估一个项目价值的因素包括:40%取决于区位与配套,对应的是开发商的拿地能力;30%取决于产品力,对应规划设计建造等环节;20%取决于营销品牌等因素,对应开发商的品牌和销售能力;10%是当下市场的风格与风险偏好,属于不可控市场因素。决定房子价值的第一因素是区位配套,购房者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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