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询问或调查女性求职者婚育状况,能不能达成目的?

观点 · 2025-03-13

前两天湖南省总工会发布了一个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醒用人单位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内容是全省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限定为男性或者规定男性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聘)用妇女或者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录(聘)用标准。除个人基本信息外,不得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这个政策……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