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客观来说,这次官方的表态还是很含蓄、很克制的,只是港澳办出面,而且也只是官方网站转载;哪怕作为原文出处的香港《大公报》——虽然我们学过《中国新闻史》的新闻科班生都知道,建国后它便立场转红,某种程度上扮演了官方在港喉舌的角色,但它毕竟不是正经官媒,又身处香港这个所谓的“法外之地”,所以意思上也没有北京的央媒那么正式和强烈。总的来看,这次主要还是以隐隐劝诫为主,没有强制性的意思,所以那堆港口卖不卖,决定权还是在李黄瓜手上。他非要卖,官方也不会阻拦,更不会因此直接把他怎么样。这么一说,大家觉得是不是李黄瓜可以无所谓——就像他过去这些年那样,以那句经典的“我只是个商人”应付过去?我觉得不是。为什么不是?因为时代变了。李黄瓜是个啥东东?对于他,新加坡的李光耀有一段流传甚广的评价:他虽富甲一方,却没打造出一款畅销世界的产品。其投资的生意多集中在房地产、码头、电信和超市,靠垄断和结盟盈利。他有低买高卖的超强交易能力,可对经济的促进作用却微乎其微。这段评价很经典,算是把黄瓜的底色给抖了出来。但李光耀其实也没有把话讲全讲透,或者说身份决定了,有些话他不能说太细。实际上我们再继续往下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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